小說《成為真正的人》我一直看不完。看到一半,期待的三叉山事件正要開始的時候,突然失去繼續讀的動力,放在書桌邊。過了半年還是沒翻開。看書躺在那裡長灰塵,一邊覺得自己沒用,得這麼多獎的小說都看不完。
有次聚餐,一個編劇朋友聊到,喜好這種事本來就吃頻率,比如甘耀明的小說他都看不完。頻率不對,不用勉強。
我當場瞪大閃亮亮的眼睛(星野愛模式又出現)看著朋友──噢噢噢~就是他!甘耀明我也看不完你知道嗎?而且我一直覺得是自己的錯。原來不是我的錯,看不完就不要看,就好了。
聚餐後我決定把這小說賣掉。不勉強自己。
認識編劇朋友之後,我一直覺得他有種說不出的魅力,我想接近他、跟他講話,現在知道了,這是因為,他很有品味。
他的品味不在於跟我解釋得獎作品多好多棒多厲害,而是能隨性脫口而出:「這個大師的作品我都看不完欸哈哈哈」。
比起吃遍米其林星級餐廳的人,我覺得有自己(超偏狹)評星標準的人更有品味。看伊丹十三的書說他去巴黎吃到很好吃的吐司,做法很簡單,就是兩片吐司夾著大片生菜包著罐頭鮪魚、切片番茄和什麼什麼醬(伊丹十三很囉唆講到醬料製作但我忘了),重點是要坐在草地上,每吃一口,生菜就把各種餡料都拖出來掉滿地,讓人吃得渾身狼狽。這種吐司就是要這樣才好吃。
伊丹十三也不開閃亮亮的跑車,他的跑車就是要在車庫裡停上一個月,等到車身積滿灰塵,引擎蓋上還有貓踩過的腳印,才符合「車子不過就是移動工具」的堅持,願意開出門──沒想到等去開車的時候發現,竟然有人已經把車洗得乾乾淨淨,他當場氣到不開了,再停一個月慢慢積灰塵再說。
又想起一個到處撿破舊老房子自己維修的朋友,身上沒什麼錢,還是開一輛車齡超過五十年的117 Coupe,速度快不起來,一下這裡那裡故障的,維修又貴,根本沒必要!但他堅持開這輛車,我覺得比什麼海神還是瑪莎拉蒂酷多了。後來他偷偷跟我說,安藤櫻在《0.5mm》電影裡也開同款車喔。
說來我也有一輛《三億圓事件之初戀》的同款Nissan Cedric,只不過是Tomica啦。我也想跟宮崎葵開同一款車,但我只能在書桌上開。
甘耀明的小說好極了,讀《成為真正的人》每翻一頁都讚嘆佩服,真不知道怎樣才能寫得出來。非常厲害的作品,只是不合胃口而已。我以前不敢講,現在敢講了。
毛姆說,小說讀得愉不愉快決定在讀者,聰明的讀者會跳過自己不喜歡的部分。我以前還真不知道讀書可以跳著讀(強迫症很想從第一個字看到最後一個字),現在懂了,不想看就跳過嘛,誰規定不行?「小說好不好」和「自己讀得愉不愉快」是兩回事,這份餐點好不好吃、高不高級,和我喜不喜歡吃也是兩回事。
認識收藏紅酒的酒鬼大叔,去滷味店買牛肚的路上,會順道進全聯買一瓶兩百多的紅酒,跟我推薦說「這支便宜又好喝,配滷味讚啦。」所以你說紅酒愈喝愈貴、就是愈有品味?我才不信咧。
懷疑真有人「喝了昂貴紅酒,就喝不下便宜紅酒」嗎?說這話的人真的有在喝紅酒嗎?還是只是硬撐著繼續讀看不下去的經典小說,因為不敢相信自己的品味呢?
我喝咖啡漸漸喝得出好壞,但真的沒辦法天天喝好咖啡,有時就是很想來一罐伯朗藍山,喝完拉肚子才過癮;有時又很想喝烘過頭太焦的爛咖啡,因為那天心情就是有夠粗糙想要焦乾來提神。能每天喝藝妓的人我超他媽佩服,因為叫我每餐吃米其林餐廳我應該沒五十歲就高血壓糖尿病了吧。
北大路魯山人說,料理好不好吃食材決定九成,然而即使一條不夠新鮮的魚,但你充滿愛心動手醃漬、掩蓋腥味做給戀人吃,怎麼都比頂級的魚好吃。大家一起烤肉時,在曖昧對象面前努力生火、烤雞翅烤了半小時,拿起來吃卻發現中間肉還沒熟,為了面子只能硬吞下去的滋味啊……就是一種青澀咩。
有品味的人,有的是自己的品味。得獎的酒也喝,全聯紅酒也喝,去米其林餐廳也輕鬆自在(順便把蘆筍推到一邊說他才不想尿尿很臭之類的),吃完再跟你說他吃切仔麵都去哪一家用料實在。
很久以前聽詹宏志說過「風格來自隔絕」,現在慢慢懂。風格啦、品味啦,是因為知道自己喜歡什麼,所以可以輕鬆拒絕那些不喜歡的。
所以你跟我說,玩過薩爾達就不會玩原神,我他媽也不信,因為我兩個都沒玩過。
超喜歡⋯⋯
我好喜歡這篇喔簡直超偏執超愛哈哈哈哈